CN
CN EN

来源:广州经贸网

各区、县级市经贸部门,市属工商业企业集团,有关企业:
    为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,推进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,充分掌握我市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有关情况,我委拟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建设及完工投产情况摸查工作,并以此为基础作出具体的支持意见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报送的项目范围
本次报送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,应是近两年内已完工投产或使用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的在建项目,同时符合《产业结构调整目录(2011年本)》“鼓励类”和广州市产业布局规划的要求,范围主要包括装备制造、石化、电子信息、生物医药和中药现代化、信息化绿色交通、新材料、现代流通业、公共服务平台等领域。
二、报送项目条件
    (一)申报企业应当是在广州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;
    (二)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;
    (三)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;
    (四)项目拉动面广、产业链长且未获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;
    (五)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、节能、环保、安全等方面的要求,项目方案合理可行,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;
    (六)使用贷款进行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还应满足:
1.已与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;
2.项目已经启动建设,项目规划、土地、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已经落实;
(七)已完工投产项目还需满足:
1.已列入《关于2010年广州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技术进步项目滚动计划的通告》(穗经贸函〔2010〕1214号);
2.承诺在2011年8月1日前,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广州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穗经贸函〔2010〕881号)、《关于做好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穗经贸函〔2009〕432号)和《广东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》(粤经贸投资〔2003〕407号)要求,由相应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完成项目验收(含完工评价)。
    另外,2011年开工建设,尚未列入《关于2010年广州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技术进步项目滚动计划的通告》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,此次可一并上报(技术创新类项目需同时填写附件5),我们将纳入2011年技术进步项目滚动计划通告。
    三、申报材料
    (一)技术改造、技术创新项目汇总表(见附件1、2);
    (二)技术改造、技术创新项目申请表(见附件3、4);
(三)贷款合同的复印件(使用贷款进行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),企业报送市统计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复印件(已完工投产项目提供)。
    四、工作要求
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(一式1份,连同电子版)报至各项目主管部门(各区、县级市经贸部门,市属工商企业集团),各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并汇总后于7月5日前上报至我委(技术进步处);中央、省驻穗企业将项目申报材料(一式1份,连同电子版)于7月5日前直接交至我委(技术进步处)。有关表格请登录广州经贸网下载。
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发动下辖企业积极报送,并尽快组织做好相应已完工项目的验收(含完工评价)工作。

附件:1.2011年广州市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
      2.2011年广州市技术创新项目汇总表
      3.2011年广州市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
      4.2011年广州市技术创新项目申请表
      5.广州市技术创新项目备案登记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

附件.rar


备注:

     本次报送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,应是近两年内已完工投产或使用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的在建项目,同时符合《产业结构调整目录(2011年本)》“鼓励类”和广州市产业布局规划的要求,范围主要包括装备制造、石化、电子信息、生物医药和中药现代化、信息化绿色交通、新材料、现代流通业、公共服务平台等领域。
详情请浏览 http://www.doctortech.com.cn/index.php/show/index/427